從一家餐飲店因“警示標識”受到行政處罰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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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盤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一家黃燜雞米飯小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店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的相關規定,遂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由此,聯想到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識管理存在的問題與隱患。通過近期公司推進的安全生產“雷霆行動”的實施情況透視,大多數施工現場的警示標識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例如警示標識缺失、不符合規范、內容不清晰、張貼位置不當以及維護不到位等。 今年三季度,多起涉及中央企業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均暴露出高危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識缺失、管理存在漏洞等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國務院國資委下發《關于加強高危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識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警示標識方面的隱患。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于8月9日通過安全管理群、總監群轉發了該通知,并提出工作要求,于8月20日前牽頭組織在建項目開展了一次安全警示標識全面排查。然而,截至目前整改效果仍有差距。通過現場交流訪談分析原因,發現相當一部分從業人員對安全警示標識的標準不熟悉、不掌握,導致相關問題難以根治。 為不斷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我們必須加強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認識,深刻理解安全警示標識的功能作用。各分(子)公司、在建項目要高度重視安全警示標識管理,清醒認識到安全警示標識是傳遞危險信息、規范作業行為、預防事故發生的重要載體。高危作業場所安全警示標識的設置、管理與維護,直接關系到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必須作為一項基礎性、長期性工作抓實抓細。要結合實際識別高危作業場所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間、動火作業區、高處作業平臺、危險化學品存儲使用區、重大危險源區域、放射源場所、高壓電氣設施區、大型設備運轉區等。要明確安全警示標識建設標準,在安全教育培訓中植入《安全色和安全標志》(GB 2894—202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2003)等內容,切實推動“學標準、用標準”活動結合實際、走向深入。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安全警示標識方面存在的隱患。各分(子)公司、在建項目要從五個方面著手排查,保障安全警示標識完整有效。一要查安全警示標識有無缺失,是否按規定在所有存在顯著風險的區域、設備、管線、通道、應急設施等處設置相應的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識及危險告知牌。二要查安全警示標識是否合規,標識的圖形符號、文字說明、顏色(包括安全色與對比色)、尺寸規格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危險告知卡信息(危害特性、防護措施、應急處置等)是否準確、完整、易懂。三要查安全警示標識是否清晰有效,是否保持清潔、完整、無破損,是否存在褪色、模糊、臟污、被遮擋或照明不足導致無法清晰辨識的情況。四要查安全警示標識張貼位置是否恰當,是否設置在醒目、易于觀察的位置,是否與所指示的對象或風險區域保持適當距離,是否考慮作業人員的正常視線范圍和逃生路線。五要查安全警示標識是否維護到位,是否有明確的標識管理責任人,是否建立定期巡查、清潔、維護、更新機制,在設備工藝變更、風險等級調整后,標識是否及時同步更新。 三是規范管理,建立安全警示標識長效工作機制。要加強安全警示標識的源頭管理,各分(子)公司、在建項目在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時必須包含安全警示標識系統的專項設計與驗收。標識采購須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要加強安全警示標識的動態管理,建立安全警示標識動態管理檔案,確保標識完好可用,不得破壞、移動安全警示標識;當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藝條件、危險源或風險評估結果發生變化時,必須立即評估現有標識的適用性,及時予以增設、更換、移除或更新。設備檢維修、工藝調整期間,必須同步評估并落實臨時性警示標識的設置。要加強安全警示標識的培訓教育,將安全警示標識的識別與含義納入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訓、班前會的重要內容,確保每一位進入高危區域的員工(包括相關方人員)都熟知常見標識的含義及其所對應的風險,嚴格遵守警示標識規定的行為規范,切實保障進入場區人員的人身安全。 安全警示標識雖小,卻是安全管理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直接關乎每一位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讓我們以餐飲店因標識缺失受罰的事件為鏡鑒,真正把警示標識管理作為預防事故的前沿陣地,牢固樹立“標識即是生命線”的責任意識,持續完善機制、強化執行、壓實責任。唯有將每一個標識管好、用好、維護好,才能筑牢安全發展的基石,為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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